爱车故障起争执,解读“三包”平纠纷
http://www.mwnews.cn 2015-09-06 11:56:53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许琳晶 通讯员 蔡雅婧)近日,消费者陈先生向12315投诉,称自己于马尾福特4S店购买的某款福特汽车使用1年后出现故障,经该4S店检测为变速箱电磁阀故障,陈先生要求该4S店为其免费更换一个新变速箱,4S店表示只能向厂家订配件进行维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接诉后,马尾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双方调解。经了解,陈先生的福特汽车已购买超过1年,行驶里程超过3000公里,且该车已放置4S店4天时间,4S店至今未给予妥善处理。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第十七、十八和十九条的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工作人员现场为消费者及经营者耐心解读了上述汽车“三包”规定,陈先生最终同意由4S店订购配件并按厂家方案进行维修,4S店同意根据规定补偿消费者的交通费用。
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消费者购车后要保存好汽车的购买合同、收款票据以及“三包”凭证,在维修汽车时应根据汽车“三包”规定与车行确认维修项目及维修方式,出现纠纷及时拨打12315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