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mwnews@sina.com
设为首页 点击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 马尾新闻网 >> 综合新闻 >> 正文

英雄救美遭报复 法律援助终维权

http://www.mwnews.cn  2016-06-02 17:28:02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林颖 通讯员 张莉)近日,区法律援助中心调解了一起因见义勇为而产生的侵权赔偿纠纷。

  2016年1月8日晚,被害人潘某与其女性朋友赵某在马尾步行街逛街。晚上八时左右,赵某的前男友徐某通过QQ与赵某约定到儒江一起喝酒,赵某应允。于是,赵某带着潘先生乘坐摩的前往儒江与徐某、刘某等一行人等碰面。潘某不明情况,就在距离他们一百米左右的地方等着。没过多久,赵某发短信求救,指出徐某、刘某等人意图对其实施强奸,潘某发短信告诉赵某快点离开,同时不顾徐某的阻拦带走了赵某。之后,徐某、刘某等人拿着钢管、石块等沿途一路追打,到马尾环岛位置,潘某被拦了下来,为了保护赵某,潘某让赵某先走,自己却被徐某等人围殴。

  事件发生后,潘某及其家属向马尾快安派出所报案,而后潘某被送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左手臂骨折及右小腿骨裂。出院后,潘某经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被害人潘某的伤残程度属轻伤一级。4月2日,潘某及其家属向马尾所法律援助站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站受理后,指派法律援助志愿者张莉承办本案。

  法律援助志愿者张莉接到指派后,向潘某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潘某的受伤情况,考虑到其伤势已经得到初步治疗,且已经出院,同时对方当事人刘某在案件属于次要责任,赔偿标的额度不高等情况,承办人建议潘某通过调解方式解决。

  由于刘某仍在押,4月18日,承办人与刘父取得了联系,经过承办人的再三劝说,刘父同意接受调解。在征得潘某和刘父同意后,承办人将此事交给了马尾镇人民调解调委会进行调解,承办人张莉连作为潘某的代理人参加了调解。4月25日,双方当事人在马尾镇人民调解调委会工作人员的组织下进行调解。在调查环节,受援方向人民调解员陈述案情,并对赔偿数额提出要求,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按赔偿标准经过计算觉得两万伍仟元左右比较合理。对方当事人认为在事件的责任承担上,刘某属于次要责任,且家境贫寒,应列入对赔偿金额的考虑因素。援助站工作者认为,即便在考虑到刘某的经济状况的前提下,刘某的行为性质仍属恶劣,不仅导致潘某身体上的伤害,而且现在仍精神恍惚。因此在金额上可以有所降低,但是不能低于叁万元,除了按照赔偿标准认定的两万伍仟元以外,应另加伍仟元精神损失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