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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检察创新民行监督模式

为群众提供优质民生检察产品

http://www.mwnews.cn  2018-12-05 14:00:34      【字号

  记者许琳晶  通讯员 程军化 孙榕华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饮用水、环境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问题,创新民行监督模式,全方位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群众提供优质民生检察产品。

  健康安全“保护伞”

  “舌尖上的安全”是百姓最为关心的事,为了让群众吃的放心,马尾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找准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方面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配合不通畅等问题,通过打造食品安全数据化“监督眼”、实施进口食品监管专项警示教育和开展行政执法巡查等方式,增强食品监管人员依法守法意识,净化了监管环境,使市场上不合格进口食品从原来的3000多批减少到8批。

  这项工作被福建省商务厅、省自贸区办公室评为创新成果,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预防项目”,工作经验先后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推广。

  除了守卫餐桌安全,马尾区检察院还开展饮用水安全专项检察监督,让群众喝上放心水。针对群众反映的水源地周边存在污染、有关单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马尾区检察院专门组织干警展开饮用水资源安全专项调查,并提交《关于白眉水库水资源污染调查的报告》,引起福州市政府和马尾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推动及时展开白眉水库饮用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停了水库旁边的两家规模养殖场和一家钢铁制品厂,消除了饮用水安全隐患。

  目前,这个水库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顺利通过了国家生态区考核验收。

  生活环境“清道夫”

  游览闽江马尾段,能看到陆地上一座“大帆船”观景台,它象征海西建设像一艘帆船迎风破浪前行。

  为了确保河道通行安全,马尾区检察院开展闽江河道专项保护行动,设立马尾区检察院派驻区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及时摸排妨害河道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30多条,推动问题整改50多次。

  2018年以来,针对闽江及子河河道护坡堆满遗弃废渣、河流污染等问题,马尾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5份,监督行政执法单位清理河道垃圾21次。针对闽江河床因采砂遭受严重破坏的问题,监督立案并起诉4起涉嫌盗采海砂刑事犯罪案件,在判决后及时监督开展增殖放流、补砂填坑等河道修复工作,确保“海上丝绸之路”河道通行畅通无阻。

  为守护群众财产安全,马尾区检察院严厉打击侵害群众财产权益的虚假诉讼案件,同公安、法院联合建立虚假诉讼发现查处协作机制。

  2018年以来,马尾区检察院认真排查和筛选,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11条。办理虚假诉讼案件两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两件,均被法院判决认可。严惩老赖,建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捕诉监督一体化快速办理机制,办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件两件4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公共利益“代言人”

  近年来,马尾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健全公益诉讼体制机制,马尾区检察院主动争取领导机关的支持,马尾区委、区政府专门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与食药管理部门、林业部门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明确信息共享、专业咨询、协作互助、责任落实等内容。与水务、环保、民政、北三河管理处等部门建立联席会制度,畅通线索移送渠道。

  同时,马尾区检察院制定《公益诉讼内部协调意见》,整合内部资源,打开公益诉讼工作突破口。加强与晋安区、仓山区等地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就跨区域开展闽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进行磋商,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

  为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马尾区检察院还成立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案件线索集体评估制度,迅速启动试点工作。

  2017年以来,马尾区检察院共摸排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线索17件,启动调查15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4件。

  2017年5月,马尾区检察院针对有关职能部门违法发放国家专项补贴款造成经济损失102万多元的案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

  围绕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关心的领域,马尾区检察院加大检察监督力度,依法调查核实违法行为,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0多件,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30多项。

  去年,针对进口食品领域中文标签不规范一直未得到有效整改的问题,马尾区检察院及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帮助食品监管单位推出了“食品标签违法差别化处理”机制,有效解决了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该举措被评为全省食品监管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