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www.mwnews.cn 2019-11-02 18:19:48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30日,区委交叉巡察组对亭江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1日,区委交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亭江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努力从思想上找差距、根源上建制度、整改上见实效,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及时部署落实。镇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阮斌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朱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部门、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会议,及时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中共福建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中共福州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以及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等精神,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要求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思想上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负其责,真抓严改,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求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的把问题整改到位。
(二)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制定《亭江镇巡察整改任务分解方案》以及《亭江镇党委关于区委交叉巡查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将巡察组提出的7个方面的20个主要问题进行了逐条梳理,一项一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时限和目标,确保“事事有人抓、条条有整改”。
(三)深挖问题根源,健全制度建设。在整改落实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并把整改实践中的有效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防止同类问题发生。整改期间,党委书记阮斌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及时召开班子会、专题会等,研究整改工作,并对照整改工作台账,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情况,逐项对账销号。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两高”沿线整治工作滞后的问题
一是针对2018年马尾区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在区住建局、区交通局牵头下,我镇及区直相关部门对列入高速、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表的清单进行逐项目整改,2018年年底前完成高速、高铁沿线杂乱搭和未审批广告设施拆除、杆线整治、卫生清理、坟墓整治、违法建筑和破旧建筑物拆除;2019年1月上旬完成高速、高铁两侧绿化补植及立面改造项目,其中:绿化(含喷播、草皮、乔木、灌木等)投入资金约710万元;立面改造房屋264栋投入资金约1950万元。2019年1月中旬,高速、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已通过市级验收。二是针对2018年“抓项目促发展”等重点工作。(1)提高思想认识。2019年2月13日,亭江镇专门召开经发办部门会议,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深入研究,剖析原因,并制定整改对策,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2)严格落实整改举措并取得实效。2018年10月,我镇调整了经济工作分管领导和经发办负责人,人员到位后,我镇在2018年第四季度加大经济赶超力度:招商工作仅在第四季度内就完成14家,相比于前面三个季度累计完成9家,第四季度增幅达366%;社零第四季度完成1.21亿,前面三个季度累计完成3.26亿元,第四季度增幅达12%;批发第四季度完成5.28亿,前面三个季度累计完成14.08亿元,第四季度增幅达8.3%;固投第四季度完成14.47亿,前面三个季度累计完成28.42亿,第四季度增幅达52.80%。经济工作迎头赶上,最终在年终考核时获得良好。(3)明确部署2019年经济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谋划2019年经济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经济工作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印发《亭江镇2019年“项目年”、“招商年”“三产年”行动实施方案》,完善机制,严格落实责任明确,明确2019年经济工作方向。
2、关于亭江镇党委党的领导弱化,班子成员缺乏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的问题
一是针对镇党委执行力不强的问题。闽亭棚改A地块(沿江片)已全部清表交地,B地块(亭头片)拟2019年上半年完成交地。二是针对镇党委主动意识不强,将各村代理记账等业务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等问题。(1)拟调整亭江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主任,必须由持有会计证,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人选担任。(2)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申规范村级(社区)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镇村居财务管理制度。(3)拟解除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代理记账协议。(4)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若干名劳务派遣员工专职从事代理会计工作。(5)为确保各村代理记帐工作顺利进行,建议等招收人员或机关干部到位后再与会计师事务所解除代理记帐协议。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3、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针对集中学习的深度不够问题。(1)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各项工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2)全面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精心安排学习内容,组织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存档等工作。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每次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都按时参加,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时,必须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坚持每月举行一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明确规定每年学习十二次以上。为中心组成员统一配备学习记录本,保障学习有场地、检查有内容、发言有记录、学后有行动。二是针对学习方式单一问题。(1)依托镇党校创新培训手段,与区广电局合作,搭建有线电视党建教育平台,对基层党员开展远程教学,拓展教学空间。(2)优化培训方法,今后,将利用亭江乃至马尾区的红色教育资源,开展现场教学,把实践与课堂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情景式教学、案例教学等,增强培训过程的双向良性互动。(3)深化教学成果,丰富课堂内容,探索互动式党课,由一人讲变为众人讲,转变为讨论式课堂,充分激发党员学习积极性,加深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党员的参与性。
4、关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历年镇党委民主生活会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对包括巡察中发现的2015年、2016年等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整理不规范等问题如实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党委班子理论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紧抓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扩大会议、三会一课等加强专题学习,发动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参加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切实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考核内容,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评议、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二是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有关事宜。要求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要义,并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加大亭江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对内对外宣传力度,做大做强意识形态阵地,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千军万马”工程,积极开展各类宣讲活动。积极探索网络宣传和管理方法,扩大对外宣传渠道,积极邀请中央、省、市、区等新闻媒体对我镇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进行新闻报道,增强亭江镇在海内外的影响力。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6、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
一是针对闽亭社区党支部不落实发展党员程序问题,分别约谈相关负责人员,核实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报请区委组织部审批,对闽亭社区党支部违规发展的党员身份不予确认,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组织开展近五年来镇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对可能存在的发展党员程序不严实问题进行及时检查、整改。二是针对亭头村、东盛村、西边村、康坂村三个支部三年来未发展党员问题,分别约谈四个村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明确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加强工作措施,确保尽快完成发展党员工作任务。目前,西边村、康坂村均已发展1名预备党员,亭头村已确定1名发展对象,拟于今年接收为预备党员,东盛村已确定1名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强化工作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亭江镇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通过逐级预审和抽样审查强化发展党员预审工作,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包村挂钩联系责任,指导帮助所包村居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流程、规范发展党员材料;开展工作培训,邀请区委组织部分管发展党员工作领导到镇授课指导,组织基层支部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发展党员有关要求和程序;在从严抓好发展党员关口的同时,广泛发掘适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发展入党,实现长效发展。
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镇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考核监督。印发《亭江镇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员量化考核,定期汇总情况,对无故不参加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提醒,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公示,接受广泛监督;同时在安排组织生活时,充分考虑领导干部工作安排,做到周密安排,为组织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8、关于违规购买车辆的问题
一是立即对违规购买车辆进行处置,拟对问题车辆进行简易修整及年检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拍卖。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等。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于镇政府大院内、定点维修的管理,并做到专人负责、统一派车等。
9、关于无依据发放村主干话费补贴的问题
严格执行马尾区《关于规范全区村干部待遇报酬的实施意见》(榕开委组〔2017〕26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控制规范发放其他各类津补贴”。一是下发通知,责成7个村主干及两委干部限期将无依据发放的24000元话费补贴返还至村财,现已如数退回。二是责成长柄村限期收回村主干车辆补贴3500元,目前已整改到位。三是下发通知,重申规范村干部待遇报酬有关规定,加强规范管理,严禁无依据发放津补贴。
10、关于无依据发放企业统计员补贴的问题
亭江镇从2014年起,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商贸限下企业发展为限上企业意见(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13〕5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试行)》(榕政〔2016〕9号)文件规定,由各级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规上企业统计员补贴制度,我镇在2014年-2016年间向企业统计员发放补助。目前,我镇已全面梳理企业统计员补贴发放清单,正进一步核实超标准、无依据发放相关补贴情况,并着手开展清退工作。后续我镇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类津补贴发放制度,杜绝无依据、超标准发放补助情况发生。
11、关于个别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针对“亭江镇12345诉求件答复简单,没有针对群众举报内容作出明确答复”的问题,一是严肃问题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25件以“区城管局亭江中队已介入查处”字眼敷衍答复的12345件进行重新梳理,对承办部门有关负责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便民服务平台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8〕57号)要求,加强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部门负责人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镇主要领导定期查阅12345诉求件办理情况;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受理的群众诉求件,对重难点事项报镇主要领导审阅;承办部门负责人加强实地调查办理,重难点问题及时报部门分管领导协调解决。三是严格把关答复反馈。要求镇直各部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依法依规对群众诉求作出具体详实的答复,坚决杜绝答非所问、空话套话、含糊不清、泛泛而答等现象。答复内容由承办部门负责人把关起草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送12345分管领导审签反馈,切实提高答复反馈质量。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与马尾区智慧中心相关负责人和批转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处理好诉求件权属认定、答复反馈等工作,确保群众诉求及时有效解决。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针对亭江镇各村借款多年未归还问题。(1)关于1999年至2001年建设亭江科教大楼需要向各村及104国道建设指挥部筹借资金未归还的320万元,其中向各村借用的款项目共计280万元计划近期安排资金先行偿还。(2)2003年,因当年财力不足,亭江镇向各村借款用于亭江镇各项事务支出,截止目前尚有83万元未归还的款项,由于2009年,东街村因村财不足,也曾向亭江镇借款20万元尚未归还,拟将涉及东街村的债权债务进行账目冲销处理,不再安排资金归还。剩余借款63万元,计划安排资金偿还。二是针对对长柄村村委挪用村财35万元用于支付白七爷庙建设款问题。(1)责成长柄村村委会对白七爷庙建设总费用65万元进行全面梳理,对其中挪用村财35万元用于填补庙宇建设经费缺口要进行整改,责令村里研究偿还方案。(2)追究长柄村相关负责人责任。(3)要求镇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对全镇各村村财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村财使用不规范、违反财经管理规定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并组织村级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13、关于三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个别工程项目未履行报备程序问题。(1)责令各村于3月15日前将工程款在10万元以下未报备的32项工程项目报备到三资管理中心。(2)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规范管理,有效监督,进一步提升三资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针对个别村组织三资监管不规范问题。(1)对东岐村进行督导,东岐村已书面承诺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梳理,建立资产、资源台账;针对应收未收款项216.824万元,其中村文明建设理事会借建骨灰堂183.428万元已于2010年4月28日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纳入村财固定资产管理,其余款项334058元正在发文催收。(2)加强村务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村务管理规范化,目前,东岐村已配备档案专员,以提高村级档案服务功能。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4、关于主管部门对工程领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许多工程项目由于管理不善,至今竣工未决算问题。(1)亭江镇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因开工后未报批质量监督程序、工程存在较多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竣工决算时间拖延。经农业服务中心协调,内页资料梳理核对后,工程缺项、漏项等相关材料已要求施工方等单位整改,并补充提交给区农村农业局,目前正常审核材料中,争取尽快完成工程竣工决算。(2)亭江镇综合农贸市场消防工程因2017年10月未通过消防验收,目前,该项目正按消防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准备再次验收,验收完毕后进行工程结算。(3)就鳌溪村综合服务场所至今未决算的问题,鳌溪村多次致电工程施工方福建展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2月21日发正式公函给该单位,索要竣工决算材料,限期提交。目前已收到竣工结算相关材料,正按流程办理结算手续。二是针对个别工程项目建设违反有关规定,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问题。2014年,亭头村村委会根据区发改局关于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对外口公寓-1#楼工程采取委托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今后,亭江镇将进一步加强村级项目规范化管理,要求各村居严格按照《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招投标程序。同时,镇有关部门将加大对各村居招标工程流程、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等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村干部水平。
1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和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进一步压实压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上级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要求,重新梳理修订《亭江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将“两个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逐项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领导、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中,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二是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手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做好预防提醒。严肃查村财管理、移风易俗、工程领域、惠民资金、民生扶贫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针对2016年官碧珍侵占村财案件,已对四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倒查问责,2018年共运用“四种形态”4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8人次,第二种形态1人次,第三种形态1人次,其中立案查处违纪党员2名。三是强化对村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班主体责任考核细则,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镇领导带队对各村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考评,年终各村居书记、主任向镇党委进行述责述廉,扎实推动从面治党向基层延伸。四是督促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求镇三资监管、村财管理、工程建设、后勤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本次巡察提出的问题,进一步部建章立制,堵塞制度上的漏洞,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16、关于镇纪委移风易俗工作推动不扎实,践行“四种形态”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督查检查,倒逼责任落实。要求镇纪委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问责,倒逼基层党组织主动履职尽责,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党建工作开展、涉农资金、移风易俗、一县一专项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作用。对笏山村三名村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并导致一名村民意外死亡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和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合理处置问题线索,拿捏好执纪尺度,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 三是从严压实责任,驰而不息抓好移风易俗工作。严格执行《福州市马尾区严格规定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和《亭江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婚丧喜庆及民俗活动操办事宜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重点抓好党员干部是否违规操办酒席是否违规接收宴请,指导各村居建立并完善“一约一会一队”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各村居成立并完善红白事理事会和移风易俗文明劝导队,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劝导。引导广大党员带头践行“六带头、六严禁”要求,做到事前申报提示、事中跟进监督、事后报告核实。
(七) 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
17、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1)充分发挥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遵守议事决策程序,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杜绝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2)加强各类会议记录的及时整理和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二是针对党的组织生活时间、次数过少的问题。(1)加强学习制度落实,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任务安排,出台相关学习制度,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强化落实;(2)加强学习督促检查,把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学习任务纳入基层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机关、村居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18、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关于监督责任缺位,自查自纠工作落实问题。对照省纪委提出的“五抓五重”总体要求,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一是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的培训学习,组织本镇纪检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纪法规,提升纪检干部执纪水平,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二是立即成立亭江镇工程项目及财务账目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全镇范围内针对工程招招标、林业基金、扶贫资金、村财管理等方面全方位自查方案,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动发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1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一是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问题。目前,已梳理好无依据发放的五大战役等奖金发放名单、金额,清退工作正在进行中,现已清退上一轮巡察整改提出的违规接待费用4项合计2888元。二是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和各类奖金发放制度,加强自查自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和作风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奉献精神、廉洁意识和对纪律的敬畏之心,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地生根。
20、关于工程领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度重申。加强对工程项目廉政风险点的管控。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关于修订<亭江镇小型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亭委[2016]93号),《关于修订<亭江镇小型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亭委[2017]38号)及上级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文件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概算、招投标、验收等环节的管理规定进行重申。二是加强检查。每年定期组织镇纪委、财政所、三资监管中心及农村会计委托中心等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予以抽查。三是加强培训。加强财务人员财经制度学习,工程项目价款结算将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文件执行。结合工作实际,每年不定期至少组织一次镇直部门及村(社区)相关人员,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理论业务学习,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改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一些差距,目前,需进一步整改的工作主要是: 一是巡察组反馈的我镇存在“违反《马尾区规范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的暂行规定》,不仅将各村代理记账的本职业务委托给福建众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同时还把《暂行规定》中授权给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的各村财务审批权也打包委托给第三方公司负责,并每月支付其代理代理记账费用2万元”的问题。我镇已讨论研究出整改方案,因原签订合同未到期,且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人员尚未到位,无法短期内完成。我镇预计今年内完成第三方公司解聘及人员招聘工作。二是巡察组反馈的长柄村存在“违规挪用村财建设庙宇”的问题。长柄村已研究相关偿还方案,目前,老人会已还长柄村委会10万元。因涉及金额较大,剩余款项计划在半年内还清。
接下来,亭江镇进一步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亭江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全镇各项工作中,强化风险防控,全力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镇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691400;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长洋路1号,邮政编码:350016;电子邮箱:tjzdzbxc@163.com。
中共亭江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