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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选民的公开信

http://www.mwnews.cn  2016-10-10 15:43:20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选举委员会    【字号

各位选民:
  福州市马尾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镇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将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进行换届选举。11月16日为公布选民名单日期;11月21日为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日期;11月29日为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日期;12月6日为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截止选举日,凡年满18周岁(即1998年12月6日24时前出生)具有选民资格的公民为选民。选民必须经过登记方可参加选举。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后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在校学生,是本市户籍的,一般在单位所在地进行登记。没有单位的本区居民,一般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户籍不在本市,现在本区居住的人员,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民资格的证明后,也可以在本区现居住地办理选民登记。其他人员和依法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人员的选民登记由区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选民名单公布后,未列入其中又不申请列入的,视为放弃选举权。
 
  请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选民,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加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活动。2016年12月6日,请您在指定的投票地点投下神圣的一票。
 
  福州市马尾区选举委员会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