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马尾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http://www.mwnews.cn 2016-12-12 14:26:33 【字号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实,帮扶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继续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根据《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精神,结合我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的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0名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马尾区户籍;2、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前年度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除外);3、掌握计算机录入文字表格的技能,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4、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
三、岗位薪酬待遇
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岗位应发工资为2942元/月,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2600元/月。
四、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社区工作服务站开展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现场报名,也可自行到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报名。(地址: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咨询电话:83984149)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当场领取并填写)、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另需提供1寸彩照3张。
4、资格审查: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对报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笔试时间:2017年1月6日上午9:00—11:00,笔试试卷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考场及相关考务工作,并组织报名人员按规定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本区公益性岗位数量及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根据报名人员的笔试、面试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马尾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聘用及备案
1、区人社局委托区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2、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备案。
福州市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