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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少年为报养育恩 糊涂走上犯罪路

http://www.mwnews.cn  2015-09-28 20:38:10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林颖 通讯员 林高月)近日,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诈骗案件。

  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16日,受援助人柯某伙同王某介绍被害人陈某在柯某代理的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爱福斯”交易平台做“伦敦金”交易,从中赚取高额佣金。其后,柯某在得知被害人陈某要退回全部投资款后,由王某联系被害人陈某,骗其不要退回投资款,然后柯某、王某在未经被害人陈某同意的情况下为获取利益,不管被害人陈某账户盈亏的情况下,私自利用陈某的账户进行100多笔交易,使陈某的账户产生高额的交易费用直至陈某的账户内资金人民币63000元清零后,收取陈某的账户产生的高额佣金,自此,柯某、王某从中获利人民币36000元。案发后,柯某被马尾区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

  2014年6月21日,柯某的姑姑向马尾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高度重视本案纠纷,认为柯某家庭特殊,柯某年幼之时其母亲就离家出走,之后父亲前往美国务工,却突发疾病造成生活无法自理,年幼的柯某完全是依靠姑姑一人独立抚养长大。柯某在家庭情况特殊、经济及其困难的环境下成长,其始终抱着尽早出人头地,报答姑姑的想法,以至于一时走上犯罪的道路。本案经马尾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指派福建福晓律师事务所黄智锋律师承办本案。

  承办律师受理后,经研究认为柯某家庭的特殊情况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其可塑性、悔改态度较好。之后承办律师及时前往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与柯某会见,了解本案全部事实情况。经办律师认为本案应构成诈骗罪,理由如下: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柯某及王某的行为从头到尾都离不开一个骗字。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承办律师考虑到本案案情的特殊性及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定罪量刑,多次与经办法官沟通,希望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考虑本案犯罪的构成要件,准确定罪。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经充分考虑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于2015年3月21日作出二审裁定,认定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