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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二则

http://www.mwnews.cn  2013-05-16 11:00:51   来源:海峡时报    【字号

  热水器安装不慎墙体破裂应赔偿

  近日,消费者黄女士在某电器店购买了一台海尔ES60H-G1(S1)热水器。尔后,售后安装工人来马尾黄女士的家中进行安装。但在安装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卫生间墙体破损,黄女士要求售后服务公司赔偿损失。双方协商多次未果后,黄女士向福州开发区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投诉。

  区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在受理投诉后,立即展开了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过工商人员的多次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售后服务公司一次性补偿消费者黄女士500元,对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双方都感到满意。

  打折裤子质量有问题 商家照样应履行义务

  近日,叶小姐在马尾某服装店购买了一件价格49元的裤子,回家后发现裤子用小指头轻轻一拉就破了,便赶到该专卖店给商家说明了情况,并要求商家退款,经营者说“裤子是打折商品,已向叶小姐说明不能退”,不同意退款。双方争执不下,叶小姐只好向福州开发区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服务台投诉。

  经调查,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工商局工作人员向商家指出打折商品是商家的价格促销手段,降价的原因与产品质量、功能无关,打折商品不是处理品。因此,“特价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的宣传是无效,商家应按三包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在没有向消费者明示产品缺陷的情况下,商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履行“三包”义务。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经营者与消费者最终达成协议,商家同意给消费者退款。消费者感到满意。

  本报记者 马永凯 通讯员 林敏俊 王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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