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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共青团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www.mwnews.cn  2019-04-19 19:32:15   来源:区巡察办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2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区委党组展开了巡察。6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团区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坚决执行,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

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是我委党组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首要政治任务。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共性问题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不严等个性问题,深入剖析产生根源,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详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落实责任清单,确保问题无遗漏、整改见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委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所有党组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按照明确目标、逐项落实、把握进度、强化实效的要求,我委党组将整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党组书记亲自督查督办,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查会,逐项听取汇报,逐条进行研究,逐件完成销号,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并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分工

我委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3项共37个具体问题以及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印发了《关于落实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分解表》,有针对性地提出了37条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整改落实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推进,目前已完成整改措施35条,其余2条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突出的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树立不牢,没有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修订出台了《马尾团区委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党组职责,完善了“党组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制度。形成集体学习、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集体研究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强化我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2)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党建工作的效果和力度都不足。

克服和纠正在团委系统中普遍存在的重团口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党务与业务的关系。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管党的政治责任,要按照“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用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抓党建工作,要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按照党章的规定开展支部活动,凝聚党员力量。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党组相关资料保管,做到专人专责。青少年活动中心已制定文件保管制度,建立档案室专人保管材料,统一放置中心资料室,专人负责今后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重点抓好。

(3)青少年活动中心党务干部力量配备较弱,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

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立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党员干部学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底,将组织对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党员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此外,针对自2017年4月支部原书记调离后没有选举新书记的问题,6月25日团区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针对此问题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意见。经了解,青少年活动中心目前有四名党员,三位均有不同程度的违纪行为,纪检部门正在调查中;另外一位为支部组织委员,其并无承担党支部书记意向。四名党员目前皆不适宜承担党支部书记职责,又因团区委近期因人事变动,故整改正在积极推进中,我委尽快整改到位。

(4)青少年活动中心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

团委及青少年活动中心重新修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榕开青〔2018〕11号),明确议事决策事项,规范议事决策行为,严明议事决策纪律,进一步增强“三重一大”、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评先评优等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的刚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严格按程序和规程议事,依纪依规行使决策权,进一步提高党组会议质量和效率。整改以来,共召开了2次党组会议,会议议题均认真准备,会前充分酝酿,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规范党组会议记录,重点对各议题内容、讨论发言、表决决策结果等内容记录齐全、用词规范、表述准确,体现充分酝酿讨论全过程。

2.关于本职工作开展欠缺广度和深度的问题

(1)对如何加强“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缺乏深入探索,思路不宽,站位不高,办法不多,整体发展不平衡,缺乏创新,工作亮点和特色不突出。

以党建带团建,发挥党组织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邀请青年团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带动青年团员共同参与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大党员学习,向党员看齐,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听党话、跟党走。组织青年团员与党员共同参与“文明骑行”党员志愿者、学习《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十九大学习笔记》等活动,在活动中进一步激发青年青春热情和创新创造活力,把学习的潜力转化为奋进新时代的强劲动力。在五四青年节之际,我委组织部分青年党员和全体团员青年参加“追寻习总书记步伐,重走‘党群连心路’”徒步活动,通过长途跋涉,感受早期共产党员的革命足迹与党建历程中革命先辈理想坚定、坚韧不拔的精神,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切实担负起时代使命,爱岗敬业、忠诚奉献,更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永远跟党走的决心。

以团建促党建,发挥团组织的助推促进作用。我委组织青年参加各项实践活动,为党建活动的开展注入强大的活力。组织青年志愿者倾情服务东江滨驿站,志愿者专业有素、热情周到的服务受到旅客一致好评。持续坚持党建带团建,立足现代产业园区已成为青年主要聚集地的实际情况,围绕企业青年需求,充分整合优势资源,重点构建企业团建“一二三五”工作模式,着力打造公益性社会组织“至善志愿者服务中心”,凝炼具有马尾特色的团建品牌。

(2)团区委对基层团组织和团员管理比较松散,对基层组织设置、换届审批、团干考核、团籍管理、团内统计、团费收缴等基础性工作不严不实。

改进工作方式,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工作实际、人员动态,运用党的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方法带队伍、抓工作。我委着力加强“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落实力度,明确工作要求,做到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各基层团组织工作,坚持团的建设与团的活动“两手抓”,努力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注重定期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为党源源不断地输送新鲜血液。严格管理团干部队伍,做好团干考核和团内统计工作。发挥共青团干部协管职能,进一步规范团干部管理,明确要求下一级团组织调整任命班子成员前,必须征得上一级团组织同意。对下一级团组织的设置、换届审批严格按照规章流程进行,积极主动向组织部门汇报协调解决,确保团组织有足够的工作力量抓基层团建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团市委团费管理使用规定收缴使用团费,已将团费纳入团区委财务统一管理,基层团组织统一将团费交纳到团市委机关账户,大额团费支出需经党组会研究后,由财务统一支取。

(3)对广大基层团员青年的团结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没有把“推优入党”纳入工作规划中。

    提高推优工作重视程度,团的性质决定了“团紧跟党走”,在“推优”工作中,主动与党支部联系,做好团员骨干的挖掘、培养、考察与推荐工作,努力形成“推优”工作合力。今年3月我委召开党员大会通过关于郑迪同志转为正式党员事宜,今后将继续把表现突出,作风良好,思想上进的优秀青年吸收入党。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足的问题

(1)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没有在真懂真学、笃学践行上下功夫。

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党组活动。5月4日,举办了追寻习总书记步伐,重走“党群连心路”;6月13日开展了党组书记讲党课活动,将党员政治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列入党课的主要内容。丰富党员学习教育活动;5月13日及6月14日,组织青年党员参加道德讲堂;7月3日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十九大学习笔记》;7月13日,参与马尾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座谈会;8月2日,组织开展了党员志愿活动。

(2)意识形态工作满足于现状,思路有待进一步拓宽。

严格对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对本单位及业务范畴内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及党员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每半年向上级党委及意识形态主管部门汇报1次工作,每年年底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对网络舆情处置水平不足,敏感性不够。

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开展青年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共青团;打造“互联网+共青团”工作平台,及时发布团讯动态、传播先进文化、抓好舆论引导,弘扬正能量,管好意识形态阵地。加强与各单位舆情监测平台和各级网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发挥网络正能量。引导单位人员积极关注各级党委政府微信公众号,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创建机关党建及业务工作新平台,做到传播正能量,不造谣传谣,以积极、正面的姿态去适应时代及技术的发展变化。

(4)组织网评员开展网评工作不力。

组织建立好网络宣传队伍,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网络宣传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的基础上,利用网络舆情监测常态化,及时回应网民关切,线上线下互动,不断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和检查不够,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开展。党组认真研究目前我委党建工作的现状,对党组成员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和细化。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是各项工作的统领,是干好各项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将党建工作与群团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真正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党务公开内容不规范,材料缺失较多。

切实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党务公开制度,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研究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公开的内容目录。团区委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公开的内容目录进行了传达。通过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确定党务公开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建立党务公开监督与考核,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加强对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促进了党务公开工作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将党务公开情况的检查考核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作为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等。

(3)对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认识不足,措施不多,推动不力,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较少。

提高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认识,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党支部建设的首位,切实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使党员努力做到自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进一步增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能力。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进一步拓宽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单位。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区委中心组学习及区委举办报告会、理论讲座等,帮助党员了解国际国内形势,提高分析问题、认识问题的能力。开展党员学习交流活动,主题党日活动每两个月至少开展1次,每个党员每年至少写1至2篇学习体会,并适时召开学习交流会,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2.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一是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使党的生活制度化。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学习;强化党内组织生活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党组书记认真备党课,根据组织安排给广大党员上党课;将监管层面由领导干部向广大党员干部延伸,党组书记经常性检查督导党支部工作,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日常组织生活。目前,我委党组已召开7次党员大会,2次党课学习。

二是把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干部考察考核内容。增加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情况的专项测评;把所在支部的书记和党员代表纳入谈话范围,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把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引导领导干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把参加组织生活融入日常、严在经常。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团区委强化履行主体责任,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一是巡察工作进行的同时,团区委坚持立查立改,制定了《马尾区团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工作措施,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团区委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促进压力传导,强化监督问责。二是制定对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监管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对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管理意见》,强化监督管理。按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3名党组成员已向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三是坚持述职述廉述德制度和个人廉政风险防范汇报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同时,党组书记经常性与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2.关于执行内部及监督责任不足的问题

一是细化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强化对下属单位的日常考核,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各个工作岗位、环节展开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完善了《团区委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方案》,对存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岗位进行重点、长效监管。   

二是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制定三重一大、集体议事、日常管理等系列规章制度,并正式发文,做到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进一步加强团区委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青少年活动中心监督管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月听取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汇报。

三是针对青少年活动中心外聘教师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经青少领导班子研究讨论,上报团委会议通过后,根据省市级文件,参考上级同类单位,制定《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关于外聘教师管理制度》(榕开青〔2018〕14号),外聘正规教育机构,委托聘用管理专业教师,细化制度和方案,以保障外聘教师的廉洁风险点管理。针对编外人员管理不严,职责不严,滥发薪酬的问题,青少制定了《编外人员管理条例》,按章办事,明确职责,严格管理编外人员。针对考勤不规范、落实不力、迟到早退现象,中心重新补充完善考勤制度,制定《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考勤管理条例》(榕开青〔2018〕1号),严格考勤纪律,对违反考勤纪律的员工严肃查处并按考勤制度扣罚绩效和工资。把考勤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严抓考勤管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

相关人员已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积极联系当时经办人员及当事人员,收回所有应退款项,共计1650元整,已与国库会计联系予以相关账务调整,此项退款已于3月6日存入国库账户,已整改到位。

党组书记已与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报账手续和程序。避免财务人员频繁变动,同时鼓励在职工作人员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财务工作。遇财务人员调整时,要求由分管领导负责,认真做好财务工作交接。加强基础财务工作管理,做到“日清月结”。我委在立整立改的基础上,将加强津补贴发放方面的管理,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及相关发放标准执行,真正做到不违规发放、不重复发放。

2.关于经费违规列支的问题

针对经费违规列支的情况,我委今后将严格按照工会经费列支的相关规章制度从我委工会账户中予以列支,不再出现从行政经费中列支的情况。

3.关于个别干部违规多报差旅费及交通补贴的问题

(1)参加培训班违规多报销相关补贴

因我委财务人员变更频繁,导致对政策理解不透彻,造成违规多报销共计1620元整,发现问题后积极联系当时经办人员及当事人员,收回所有应退款项,已与国库会计联系予以相关账务调整,此项退款已于3月6日存入国库账户,已整改到位。

(2)违规报销打车费

团区委党组书记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发现问题后积极联系青少年活动中心经办人员及当事人员,收回所有应退款项,共计566元整,已与国库会计联系予以相关账务调整,此项退款已于3月30日存入国库账户,已整改到位。

我委严肃规范差旅费报销交通补贴制度,并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要求本单位、下属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差旅报销和津贴补贴发放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进行整改。

(五)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1.关于机关大额经费支出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我委及时予以改正,今后,机关大额经费支出计划必须经由在书记会上提出、同意、决定,报销凭证中必须附上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方可予以报销。青少年活动中心制定了财务制度,财务报销流程,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杜绝不规范报销行为。此外,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预决算工作统筹至团区委。大额资金支出需提前向团区委报批,经研究同意后方可支出,年中、年末需向团区委报告财务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专业培训,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程序。

2.关于单位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集中相关人员开展讨论,传达巡察组整改意见,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立即加强报销手续的管理规范——发票内容完整,原始报销单据背后均有经办、证明、领导签批,凭证材料有效齐全,方可予以报销,杜绝明细不明、详情不详的情况再次出现。同时,我委及青少年活动中心制定了相对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财务内控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将更好地规范财务管理以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二是对大额经费支出程序不够规范的行为,青少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经费支出程序,"三重一大"提前集体会议讨论研究,通过方案后,制定预算,多方询价按正规财务支出、报销,报销凭证附相关证明材料,以规避廉洁风险。

三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在购买服务时多方比价,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大额经费将采取招投标及市场询价,公告方式进行。

      四是经过青少领导班子研究讨论,根据省市级文件,参考上级同类单位,制定外聘教师管理制度,外聘正规教育机构,委托聘用管理专业教师,并上报团委会议通过后。细化制度和方案,以保障外聘教师的廉洁风险点管理。中心外聘教师经教育处,办公室,财务室三方监督交叉管理,首先签订正规合同,再由教育处分配课程班级,办公室定期抽检学员教师在位在岗情况,教师必须上课签到,并根据教师职称职级提供证件附在合同后。为中心带来大量稳定生源,教学口碑好的外聘教师将实行收入分成制,根据学生生源量、教学质量、国家省市级获奖情况、学员稳定率、巩固率、师德师风等综合考量,给予50%~70%的比例分成(比例包含上课课费,公益教学,公益等教学活动)。为开拓新专业,对年初制定计划的冷门及拓展性扶持性专业,根据收入的实际情况允许一到两年的收入归外聘教师,鼓励支持拓展。外聘机构管理方案集体会议研究通过后,将以招标或公示形式签订正规教育机构,定期向其购买服务。

3.关于考勤不规范、落实不力的问题

中心重新补充考勤制度,严格考勤纪律,对违反考勤纪律的员工严肃查处并按考勤制度扣罚绩效和工资。把考勤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严抓考勤管理。

4.关于幼儿园多收的代办伙食费未退还的问题

一是根据区委规划,幼儿园于2014年划入教育局,不再隶属于青少活动中心,目前幼儿园已不属于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是据了解,向学生收取的幼儿园学杂费和代收伙食车费直接使用财政局的幼儿园收费票据向家长开出发票,同时该款项直接缴入财政的预算外专户。结余部分的幼儿园伙食费用,由于幼儿园停办,又未能使用完该伙食款项,故没有向财政申请用该款项。目前因该款项无法支付,也不能再向财政申请使用这笔往来款,所以作了应付款和应收款的调减。

三是青少活动中心将引以为戒,规范各项制度,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青少活动中心党支部自2017年4月支部原书记调离后没有选举新书记的问题,6月25日团区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针对此问题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意见。经了解,青少年活动中心目前有四名党员,三位均有不同程度的违纪行为,纪检部门正在调查中;另外一位为支部组织委员,其并无承担党支部书记意向。四名党员目前皆不适宜承担党支部书记职责,又因团区委近期因人事变动,故整改正在积极推进中,整改时限3个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680400;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青洲路77号青少年活动中心4楼;邮政编码:350015;电子邮箱:mwtqw@126.com

中共共青团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党组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