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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一件购车合同纠纷

http://www.mwnews.cn  2016-04-01 11:20:41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许琳晶 通讯员 杨宇辉)近日,马尾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成功调解一件购车合同纠纷,为消费者挽回订金1万元。据悉,消费者彭先生于3月5日到4S店购车,支付订金1万元,并与4S店签订《汽车销售合同》。在签合同时,销售人员并未在合同上签字,合同也没有加盖4S店公章。

  签订合同次日,消费者打电话给4S店称自己想换成一辆三厢车,4S店附加若干条件后同意消费者换车。在与4S店沟通的过程中,彭先生对该店的服务不满意,于是提出退订金的要求,4S店认为自己并无违约,不同意退订金。由于购车合同上只有消费者一方签字,4S店未签字也未盖章,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该合同只有消费者一方签字,应视为尚未成立,消费者要求退回订金,4S店应该退还。经调解,4S店退回消费者订金1万元,消费者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