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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18日起受理

http://www.mwnews.cn  2016-05-17 20:21:58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许琳晶 林颖)5月17日,记者从区住建局获悉,2016年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将于5月18日开始受理,符合申请条件且居住于马尾区的家庭,可于5月18日起工作日时间至居住地的镇、街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此次共有400多套房源。

  申请条件有所放宽

  记者了解到,2016年马尾区公租房申请的申请条件明确,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4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68万元以下(含)的几类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今年公租房在收入标准以及户籍住址方面都有所放宽,今年只要具有五城区居民户籍及马尾建城区内除琅岐镇外的农村村民,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农村村民无住房,住房情况需由村及镇街确认,特别是无产权住房)均可申请。”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道,“在自贸区效应下,我们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也有相应的政策。”

  此外,社保条件需符合在本市马尾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机关事业人员需属于在本市马尾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种情形不得申请公租房

  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需提醒申请人注意的是,申请人应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完整,不得隐瞒或编造;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工整;申请家庭成员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审核人员对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如有虚报、瞒报骗取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保障资格,相关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申请我市城区保障性住房。

  市民申请时的具体事项也可向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询问,电话:83986297 、83683039。

  申请受理及审核信息主动公开

  “市民在申请受理及审核信息过程主动公开,也就是说,申请人递交申请后,每一步走到哪个程序都将在系统中一目了然。”该负责人说道,各镇、街负责定期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公开申请对象名册,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通过区级政府网站同步公开。

  同时,各镇、街在申请人居住地公共场所张榜公布已经镇、街初审报送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复审的申请对象信息;复核工作结束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登记保障资格对象名单(公示期15天)。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登记保障资格,通过区政府门户网公布保障对象登记名单,并转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纳入轮候配租范畴。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将主动通知保障对象参加后续配租活动。

  “申请人配租签订合同为3年一签,每年相关部门都会对租户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3年到期后,将重新进行资格审检,不符合的将租户将退租。”区房管所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