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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全面提高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标准

扶助标准超省标50元 规定年龄提前5-10年

http://www.mwnews.cn  2014-07-31 09:00:05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许琳晶 通讯员 林瑞琼) “我从网上了解到有关于部分城镇独生子女的家庭奖励扶助新出的相关文件,但是不知道我们区是怎样的实施情况,想通过你们了解。”日前,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表示对目前该政策的疑惑。随后,记者从区计生局了解到, 目前,我区全面完成部分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摸底工作,奖励扶助金将于8月底前一次性发放,标准由省定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150元。

  奖励标准提高 年龄范围放宽

  据区计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从7月初开始,马尾区人口计生局及镇(街)、村(社区)历时近一个月时间,进村入户,开展对全区部分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摸底核实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

  与省卫计委规定不同的是,我区的部分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比省卫计委规定在年龄范围和奖励扶助标准上都有大幅度提高,即由省卫计委规定的奖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同时年龄范围由省卫计委规定的一方或双方年满60周岁扩大到男方年满55周岁,女方年满50周岁的城镇居民夫妻双方无业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为无业的独生子女家庭。

  截至7月20日,通过摸底核实,全区男女60周岁以上的257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共118人,这些奖励扶助金将于今年8月底前一次性发放。

  申请须带齐相关资料

  区计生办工作人员表示,今年部分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申请已完成,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本人达到60周岁或男55周岁、女50周岁的前一年3月31日前提成申请。申请者须凭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的复印件(包括户主名字首页及申请人夫妇双方、独生子女的当页)等证明材料,如独生子女已迁出,还需复印独生子女户主名字的首页及独生子女当页。另外,如果是再婚家庭则需提供再婚方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据了解,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申请实行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审议后,后符合条件者报街镇计生办进行初审,最后区计生局主管单位进行审核确认。